近日,新疆環保廳環評處對《獨山子石化加工哈薩克斯坦100萬噸/年輕烴煉油及乙烯優化調整項目》環評報告作出批復。
項目建設單位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獨山子石化分公司,建設地點位于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獨山子石化公司現有廠區內。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新建200萬t/a連續重整裝置(含200萬t/a連續重整裝置、80萬t/a芳烴抽提裝置和14萬Nm3/h PSA裝置),改擴建乙烯裝置(增加1臺15萬t/a乙烯裂解爐,乙烯裝置由100萬t/a擴能改造到110萬t/a),同時,對廠區內的儲運(罐區及泵房改造)、公用工程(循環水擴建)、輔助工程(管網、火炬設施改造)及環保工程(增設油氣回收設施)等設施進行適應性優化調整,相應地停運現有50萬t/a催化重整裝置和38萬t/a芳烴抽提裝置。項目占地面積9.64公頃,均在廠內用地范圍內,不另新增占地。環保投資比例為5.34%。
項目的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為:加強項目施工期間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廢水、揚塵、固體廢物和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本項目煉油裝置廢氣排放須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4規定的特別排放限值,化工裝置廢氣排放須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5規定的特別排放限值。無組織廢氣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總烴排放須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5企業邊界(廠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的要求。項目生產用水和生活污水均進入獨山子石化現有污水處理場,含油污水和清凈廢水分別經回用設施處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循環水系統及鍋爐補水,濃水及含鹽污水處理達標污水,須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1直間接排放限值標準,經DN800排水管線排入獨山子工業凈化水庫。本項目事故狀態下水體污染的“三級防控”依托現有20000立方米、10000立方米、25000立方米3座事故水池。落實防滲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罐區為重點污染防治區域,裝置區、裝卸區和循環水場等為一般污染防治區域,均須按設計采取相應防滲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在廠區和地下水下游區域設置地下水監測井,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加強固體廢物的分類管理。項目新增的廢催化劑、廢脫氯劑、廢吸附劑、廢瓷球、焚燒灰渣、廢環丁砜、廢活性炭和油泥等危險廢物,送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制訂完善的環保規章制度,做好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估和備案等工作。定期開展事故環境風險應急演練,嚴格落實各項應急管理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強化聲環境保護措施,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消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